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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雲林縣補助生育津貼實施要點」第四點之申請時間可延長至1年
公布日期:2024-02-19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有關「雲林縣補助生育津貼實施要點」第四點,為顧及新住民新生兒及在國外出生之新生兒權益,新生兒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時間可延長至1年,生效

日期為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含當日出生之新生兒),且不溯及既往。
最後異動時間:2024-02-21 上午 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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