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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婚姻平權 5月24日同性結婚登記將上路
公布日期:2019-05-21
立法院業於本(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起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規定,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5月24日起民眾無須預約即可臨櫃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同婚登記與一般結婚一樣需備妥結婚書約(須有2名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到場、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5月24日起,平日上班時間均可受理同性結婚登記。另每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實施延長服務時間均可受理,辦公室假日採預約服務制,可提前3個工作天以電話預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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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19-06-18 上午 11: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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