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公布日期:2021-12-30: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一、依據客家基本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本府為加強客語推廣,訂定「雲林縣政府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獎勵本縣民眾通過初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通過中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二千元,通過中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五千元,通過高級認證且取得合格證書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元。
三、旨揭實施計畫詳細辦法請參附件說明,或至本府官網-民政處-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項下,自行下載運用(https://reurl.cc/RjneM9)。
最後異動時間:2021-12-30 下午 0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