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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營業人依限據實上傳電子發票宣導
公布日期:2025-02-10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營業人依限據實上傳電子發票規定自114年1月1日上路,有兩大重點:
一、應於開立後翌日起算7日(買受人為營業人)或2日(買受人為非營業人)內上傳。
二、 未依限或未據實傳輸者,國稅局將通知限期補正,並得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得按次處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關心您~
最後異動時間:2025-02-10 下午 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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