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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戶政法令函釋政策】婚姻平權 5月24日同性結婚登記將上路
公布日期:2019-07-26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5.20
立法院業於本(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起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規定,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規劃,已完成相關籌備工作,5月24日起民眾無須預約即可臨櫃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縣府民政處表示,同婚登記與一般結婚一樣需備妥結婚書約(須有2名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到場、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辦理時間大約半小時。5月24日起,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平日上班時間均可受理同性結婚登記。另每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斗六、斗南、虎尾、西螺、北港及麥寮等六個戶政事務所實施延長服務時間均可受理,其他假日採預約服務制,可提前3個工作天以電話預約登記。民政處同時呼籲,對於同性婚姻應秉持「尊重」、「包容」,不應以歧視眼光看待。

最後異動時間:2019-07-26 下午 0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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