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相關便民政策】有關民眾申辦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應備文件份數減化1案
公布日期:2019-07-22: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一、為減政便民,內政部105年8月編印之「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解釋函令彙編」中,
有關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應備表件份數,請依下列減化原則辦理:
(一)申請書維持1份。
(二)戶籍謄本及不動產證明文件等2種文件,由2份簡化為1份。
(三)推舉書、沿革、不動產清冊、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現員名冊、原始規約及其他證明文件等7種文件,由4份簡化為3份。
二、檢附「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應備表件減化後份數表」1份。
最後異動時間:2019-07-22 上午 08: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