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相關便民政策】有關「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等6項戶籍登記項目,開放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公布日期:2019-05-31: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一、有關「經我國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
「經我國法院為監護宣告生效及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
「經我國法院為輔助宣告生效及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及「當事人非為共同生活戶戶長之出境遷出登記」,
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二、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有關上述6項戶籍登記項目,
開放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最後異動時間:2019-05-31 上午 10: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