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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戶政法令函釋政策】當事人持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
公布日期:2019-03-08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國人持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由適格申請人(本人或戶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行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登記。
*若查有當事人持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之事實,戶政事務所可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第42條規定,辦理逕為遷出登記。
最後異動時間:2019-06-18 上午 1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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