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國人健保停復保宣導】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
公布日期:2024-12-26: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因應113年12月23日修正發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自是日起,取消健保出國停復保規定,如有疑義,請電洽健保署詢問:
一、自113年12月23日,符合健保資格者,應持續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自113年12月23日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
二、113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者,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之日辦理復保,但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
三、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者,應註銷停保及補繳保險費。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網址:
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
最後異動時間:2025-01-14 下午 02: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