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所於1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清查「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之戶籍狀況,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113年起全縣停止寄發機車定檢通知明信片,112年斗六斗南虎尾三市鎮先推動』、『機車定檢通知推E化,請速上網登錄簡訊通知,還可參加抽獎活動』、『出廠滿5年之燃油機車,每年應依發照月份於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定檢』、『112年老舊機車報廢或換(新)購電動二輪車有補助,名額有限』、『響應2050淨零轉型,請優先使用電動車輛』 遷徙登記應與申請人之居住事實相符,人在籍在,人不在則籍不在,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 「不買票、不賣票 法務部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 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欲保留戶籍者,最遲應於出境2年內填寫具結書予所屬船公司(或漁業人)繕具名冊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審查後將該名冊函送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保留戶籍作業,惟倘該船員戶籍經戶政事務所遷出國外者,不得撤銷遷出登記。 辦理初設或遷入(恢復戶籍)登記民眾應依法參加健保。「提醒您!設籍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有疑問,請洽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撥 02-4128-678」。
:::
活動花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