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1年1月11日府建行一字第1113905823B號公告
公布日期:2022-01-11: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9日公告辦理。
二、請配合將公告張貼於公眾得自由出入明顯處所,並確實依循公告事項執行相關防疫限制措施。
三、違反旨揭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且拒絕改善者,本府得依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1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1023號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裁處罰鍰。
最後異動時間:2022-01-11 下午 04: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