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0年8月24日府建行一字第1103930532B號公告
公布日期:2021-08-24: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8月21日公告辦理。
二、請配合將公告張貼於公眾得自由出入明顯處所,並確實依循公告事項執行相關防疫限制措施。
三、違反旨揭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且拒絕改善者,本府得依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裁處罰鍰。
最後異動時間:2021-08-24 下午 03: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