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告資訊

雲林縣政府110年6月8日府建行一字第1103921688B號公告1份
公布日期:2021-06-09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違反旨揭公告且拒絕改善者,雲林縣政府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110YT15191_1_08155246183.pdf
    下載 Pdf 檔(110YT15191_1_08155246183.pdf)_另開視窗
  • 110YT15191_2_08155246183.pdf
    下載 Pdf 檔(110YT15191_2_08155246183.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1-06-09 上午 08:01:11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