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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雲林縣政府110年5月24日府建行二字第1103920021B號公告1份
公布日期:2021-05-25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違反旨揭公告且拒絕改善者,本府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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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YT13639_2_24170018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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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1-05-25 上午 09: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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