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相關便民政策】自108年10月1日起,實施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辦公室代送護照服務
公布日期:2019-10-04: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壹、目的:
針對首次申辦護照之民眾,至戶政事務所完成人別確認後,接續申辦護照,
民眾無需再親自或委任代理人(如旅行社、親屬或同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送件辦理,
避免往返奔波,並落實單一窗口理念,擴大為民服務效益。
貳、辦理單位:
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各戶所),及各戶政辦公室(以下簡稱戶政辦公室)。
叁、實施期間:
自108年10月1日起。
肆、受理對象:
全國民眾首次申辦護照者(不含換、補照、急件、旅行業團件)。
伍、受理時間:
各戶所週一至周五上班時間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04 上午 10: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