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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宣導

【國籍法令函釋政策】歸化取得國籍尚未設籍民眾申請護照時,無須檢附歸化國籍一覽表
公布日期:2019-05-29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依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7條第1巷第2款規定,在國內因歸化取得國籍尚未設籍定居者,

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首次申請護照,應備護照用照片2張、普通護照申請書及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

查前揭條文規定之居留證已登載持證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並註明類別為「台灣地區居留證、臨人字入國許可」,

身為事由為「取得國籍」,足資證明持證人為歸化取得國籍尚未設籍國人,故受理是類案件倘對居留證真偽有疑義,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應自行透過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查明,無需另請申請人提供上開一覽表。
最後異動時間:2019-05-29 上午 09: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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